Q_BSZ 0001 S-2015 博兴陈昊食品加工厂 醉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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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5-7-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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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 言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制定本标准,本标准严格按照GB/T1.1《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: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》的要求进行编写,本标准代替Q/BSZ 0001S-2012《醉蟹》,本标准与Q/BSZ 0001S-2012《醉蟹》相比主要变化如下:,--增加了GB28050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;,--增加了铬、六六六、DDT的指标,--修改了致病菌指标,--删除了铝指标 ,--修改了抽样方法,本标准由博兴县陈昊食品加工厂提出并起草,本标准主要起草人:陈浩,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有效期限3年,到期复审,醉 蟹,1  范围,本标准规定了醉蟹的技术要求、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、检验方法、检验规则、标志、包装、运输及贮存,本标准是以活的河蟹为原料,采用食盐盐渍、米酒浸泡加工制成的可直接使用的生食水产品醉蟹。2 规范性引用文件,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。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。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最新版本(包括所有的修改单)适用于本文件,GB/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,GB 2721 食用盐卫生标准,GB 2733 鲜、冻动物性水产品卫生标准,GB 4789.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,GB 4789.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,GB/T 5009.11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,GB 5009.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,GB/T 5009.15 食品中镉的测定,GB/T 5009.17 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,GB/T 5009.19 食品中有机氯农药多组分残留量的测定,GB/T 5009.44 肉与肉制品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,GB/T 5009.123 食品中铬的测定,GB/T 5009.162 动物性食品中有机氯农药和拟除虫菊酯农药多组分残留量的测定,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,GB/T 6543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,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,GB 9683 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,GB/T 10004 包装用塑料复合膜、袋 干法复合、挤出复合,GB 10136 腌制生食动物性水产品卫生标准,GB/T 10786 罐头食品的检验方法,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,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,GB 299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,NY/T 1885 绿色食品 米酒,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,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【2005】75号令《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》,3技术要求,3.1 原辅料,3.1.1 河蟹,应为活蟹,并符合GB 2733的规定,3.1.2 食盐,应符合GB 2721的规定,3.1.3 米酒,应符合NY/T 1885的规定,3.1.4 生产用水,应符合GB 5749的规定,3.2 生产工艺,原料→处理→盐渍→酒浸→包装→检验→成品,3.3 感官指标,应符合表1的规定,表1 感官指标,项 目 指标 色泽 自然色泽 外观 蟹体完整 组织 肌肉有弹性,无缺损 杂质 无正常视力可见杂质 气味 蟹味、有酒香,无异味 3.4 理化指标,应符合表2的规定,表2 理化指标,项 目 指 标 挥发性盐基氮/(mg/100g) ≤ 25 铅(以Pb计)/(mg/kg) ≤ 0.5 无机砷/(mg/kg) ≤ 0.5 甲基汞/(以Hg计)(mg/kg) ≤ 0.5 镉/(mg/kg) ≤ 0.1 铬/(mg/kg) ≤ 2.0 DDT(再残留限量)/(mg/kg) ≤ 0.5 六六六(再残留限量)/(mg/kg) ≤ 0.1 3.5 微生物指标,应符合表3的规定,表3 微生物指标,项 目 指 标 菌落总数/(cfu/g) ≤           5000 大肠菌群/(MPN/100g) ≤ 30 致病菌(沙门氏菌、金黄色葡萄球菌、副溶血性弧菌) 按GB 29921执行 3.6 寄生虫囊蚴,不得检出,3.7 净含量及允许短缺量,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【2005】第75号令《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》的规定,4 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,应符合GB 14881的规定,5 检验方法,5.1 感官检验,随机抽取2件被测样品,观察色泽、组织状态,嗅其气味,品其滋味,5.2 理化检验,5.2.1 挥发性盐基氮,按GB/T 5009.44规定的方法测定,5.2.2 无机砷,按GB/T 5009.11规定的方法测定,5.2.3 甲基汞,按GB/T 5009.17规定的方法测定,5.2.4铅,按GB 5009.12规定的方法测定,5.2.5 镉,按GB/T 5009.15规定的方法测定,5.2.6 铬,按GB/T 5009.123规定的方法测定,5.2.7 DDT、六六六,按GB/T 5009.162、GB/T 5009.19规定的方法测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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